根据《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(昌都地区地县乡(镇)机构改革方案)的通知》(藏委厅[2002]21号)和《西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<昌都地区地县乡(镇)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>的通知》(藏机编发
[2002]24号)文件精神,设置中共昌都地区委员会组织部、昌都地区人事局、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,三个机构合署办公。昌都地委组织部是地委主管全地区组织、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;地区人事局是地区行署综合管理全地区人事工作的职能部门;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,负责全地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。
主要职责是:
(一)研究和指导党的基层组织建设,探索各类新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;规划、指导和协调党员教育和队伍建设工作,负责党员管理和发展工作。
(二)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、方针、政策;研究指导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;探索干部队伍建设的方针、政策,加强对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。
(三)承担对县级干部和县级后备干部的考察工作,提出县级领导班子、领导干部的调整、配备的意见和建议;协助区党委组织部考察地(厅)级干部,办理地委、行署管理干部的任免、调动、待遇、退(离)休审批手续;协助管理驻昌区直单位县级领导班子;负责地区管理干部因公和党员因私出国
(境)政审工作。
(四)组织培养选拔县(处)级后备干部、妇女干部、优秀中青年干部、少数民族干部,协调做好干部的培训和挂职锻炼工作。
(五)研究新形势下干部监督、审查的有关措施,负责地委管理干部的监督、审查工作;监督检查各县、地直各单位党委(党组)及其政工部门贯彻执行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》的情况,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。
(六)主管干部教育工作。综合管理国家公务员、专业技术人员和事业单位职员、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;编制并组织实施干部培训规划及继续教育规划。
(七)贯彻执行国家人事政策、法规;研究制定人事制度改革具体措施;建立科学化、法制化人事管理制度并进行监督检查。
(八)贯彻党和国家的知识分子政策,指导全地区知识分子工作;负责全地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管理工作。
(九)提出全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总体规划;研究拟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,研究拟定事业单位的职员、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管理的配套政策、规定并组织实施。
(十)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各项政策法规;督促各级、各部门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。
(十一)负责拟定人才资源开发规划,研究制定引进急需人才、稳定现有人才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;发展、规范人才市场,促进人才合理流动;负责干部区内外调动、交流工作;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大中专毕业生需求计划,负责大中专毕业生的选派工作;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。
(十二)综合管理全地区国家机关、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工作;贯彻执行机关、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及退(离)休人员有关政策;负责全地区“工资集中支付”的工资审查工作。
(十三)负责对口支援干部管理工作。拟定对口支援干部的需求计划,并协调落实;会同派出单位做好对口支援干部的考察、考核工作,并提出使用建议;负责对口支援干部在其工作期间的日常管理。
(十四)负责全地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。研究拟定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;审核各县、地直部门机构改革方案,并指导实施;管理全地区各级各类人员编制;负责地区各工作部门之间的职能配置、调整和协调工作;承办地区党政群机关、事业单位的设立、撤并、更名和机构规格确定的审批或呈报等事宜;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。
(十五)负责地区本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;指导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。
(十六)负责地区管理干部的档案管理工作;负责党员电化教育工作;负责组织史、组织志、人事志、机构编制志资料收集、编写工作;负责组织、干部、人事、机构编制信息收集管理工作;负责党员、干部、机构编制统计等工作。
(十七)管理地委老干部局(副处级)。
(十八)承办地委、行署和上级主管部门及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昌都地区人事局工资福利科主要职责
综合管理全地区机关、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工作,贯彻落实有关政策法规;落实有关休假、病假、工伤、生育等相关政策规定;负责审核干部参加工作时间、年龄等报批工伤;落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退(离)休的有关福利政策法规及工资福利政策;承担全地区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工资审批及地(厅)以上干部工资呈报工作;负责地区机关事业单位福利费管理工作;承担全地区“工资集中支付”的工资审查工作。
工资审批程序
一、调入人员(含新参加工作人员、复退军人)工资审批手续: 由接收单位持调动(分配)手续、人员编制审核许可证、本人有关工资档案材料和调入单位任职通知,依次填写工资变动审批表一式三份和工资变动登记卡。
二、职务、职称、技术等级变动人员工资审批手续: 由单位持工资变动登记卡、组织(干部)部门任免表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、技术等级证书,填写工资变动审批表一式三份。
三、学历、职称、浮动、固定人员工资变动审批手续: 由单位持工资变动登记卡、毕业证书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、续聘书,填写工资变动审批表一式三份。
四、正常晋升工资审批手续: 由单位持工资登记卡、年度考核材料,填写增资名单、增资呈报表、工资变动审批表一式三份。
五、奖励晋升工资审批手续: 由单位持奖励文件和荣誉证书,填写工资变动审批表一式三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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